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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登场 (1 / 3)

没有听过原版《不舍》的观众,觉得方涵唱的这首歌好听。

而听过原版《不舍》的观众,则是惊呼方涵唱的好听。

可以说,方涵这一开嗓,惊住了一片人。

舞台上,方涵额头上青筋暴起,右手用力的抓着话筒,他仿佛要声嘶力竭般用尽全力,去唱出这首《不舍》。

他整个人,整个灵魂,此刻都投入到了这首歌里。

后台,许多选手也都被方涵的一首《不舍》给惊到了。

“这么猛?!”

“卧槽,一个杨姜就很过分了,现在又冒出来一匹黑马?”

“沃日,这也太强了吧!”

杨姜双手十指交叉,端正的坐在座位上,看着屏幕上前台方涵的表现。

“唱的不错,这水平,都快媲美二线实力歌手了吧。”杨姜心中想着。

这一次,方涵的表现,确实让他有些吃惊。

杨姜知道方涵实力不错,在一众选手中属于佼佼者,但这一次的发挥,还是超过了他之前对方涵的预料。

“这个哭腔还算可以,但唱的不稳,观众听来觉得不错,但专业歌手眼中,就没有那么亮眼了。”杨姜习惯性的点评,“真正亮眼的,是方涵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所投入进去的浓烈感情,几乎把整个身心都投入了进去。”

有些人唱歌唱的好听,但却偏机器化,这个原因就是没有投入足够的感情。

而有些人唱的却能使听众听哭,这个原因,就是他在唱歌的过程中,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尤其是经历丰富的歌手,当他真正把自己代入到歌曲中后,唱出来简直就是催泪神器。

看着台上忘我般唱歌的方涵,杨姜心中猜测,方涵或许是把自己的经历,融入到了这首歌里。

......

......

正如杨姜所猜测,方涵在唱《不舍》的时候,确实是代入了自己曾经的经历,或者说,是代入了自己曾经的一段感情。

方涵现在在酒吧驻场,作为台柱子,也被酒吧老板重视,收入还算可观,起码不用担心温饱。

但他最初背井离乡来到泉城的时候,温饱真的是个大问题。

住在寻常人家卫生间大小的地下室里,三餐都是水煮白面条。

那段时间,有一个女孩,也是方涵当时的女朋友,每天都陪在他的身边,挣了钱给他改善一下伙食,给他打气、鼓舞,让他不要放弃。

但是那个女孩,方涵最终还是弄丢了。

他太自卑,未来也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给不了女孩。

他怕耽误了她,狠下心与她分手,那时候的她,该有多伤心啊。

后来,听说她要结婚了。

方涵打车去了婚礼现场,远远的看着,她一身大红的喜服,穿在身上,真美啊。

不知不觉,方涵口中唱着《不舍》,脸上却已经开始泪流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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