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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脱了毛的活畜生 (1 / 4)

磊磊来了之后,我们几个人就围坐在一张小桌子边上,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磊磊挺能喝酒的,这一中午的时间,他最少喝了七八瓶啤酒,一伙人里,除了我喝的是饮料,其余人也都没少喝,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家也都稍稍放松,减少了对富丹的恐惧。

随着时间流逝,学校门口的学生越聚越多,我们这个小店里,已经聚集了十几个人,大都是张艳军身边的。

中午这段时间,一伙人打打闹闹,用粗鄙的玩笑缓解着心头的紧张。

很快就到了下午开校门的时间,磊磊看着大批的学生都涌入了校门,喝干了最后一杯酒,站起身抚了下衣角:“行了,走吧!”

我出门的时候,已经听见了很多人在议论张烨和匡思宇的一战,而这些学生在看见啸虞我们一伙人之后,顿时让出了一个真空地带,我和啸虞、匡思宇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看着吃瓜群众们投来的目光,我莫名一阵自豪,磊磊因为不是本校的学生,所以由张艳军带着人把他围住,一起在人群中混进了学校。

到了学校之后,我们几个带头的没回教学楼,而是直接去了和张烨约好的厕所小巷,我们到的时候,匡思恒已经带着两个人等在那里了,那两个人每人抱着一件校服,里面好像包着什么东西。

“都准备好了吗?”匡思宇开口问了一句。

“好了!”匡思恒点头,对身边的人一挥手。

‘哗啦!’

两个人抖开校服,二三十根拆好的木棍散落在了地上,啸虞用脚轻轻踢了一下,点点头:“行,在边上找地方藏起来,到时候咱们都空手过来,打起来直接抄家伙!”

“好!”身边的张艳军等人捡起木棍,开始在墙缝和房顶的一些地方藏了起来。

“我们班第一节课是自习,去我们班呆着吧,下课咱们直接过来!”啸虞又向磊磊询问了一句。

“行。”磊磊懒洋洋的答应了。

“喂!你们干啥呢!”就在我们即将藏完木棍的时候,一个浑厚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吓了我一跳,我回头一看,是一个身高接近一米八,壮的像牛犊子一样的男生,我认识他,他是八班的,叫董衡秋,学校的人都叫他大傻秋。

大傻秋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不为别的,就因为他真的是个傻子,大傻秋的身世颇为传奇,他的父母都是商人,家境颇丰,当年市政府的某高官还是他的近亲,据说大傻秋是因为小时候得了一场大病,发烧把脑子烧傻的,他成名的一件事,是因为他在家里偷了近两万块钱现金,但是拿着这两万块钱现金,他也不知道怎么花,于是就买空了学校周围所有超市的棒棒糖,当天下午,大傻秋扛着三四个大号麻袋出现在校园里,顿时引起了巨大轰动,这件事是我亲眼所见,说起来,我还有幸吃过一根他的棒棒糖呢。

可能是傻的缘故,董衡秋的力气非常大,我还见过他扯断过自行车的链子锁,虽然是最细的那一种,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之后他又把偷来的自行车,转手卖给了学校外面的混混,一台崭新的无级变速山地车,在他手里售价五毛钱,我一直笃定的认为,他分不清人民币的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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