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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内奸 (1 / 4)

张承最终赔了钱给店家。

赵春现在还是那副傻傻的模样,张承询问他昨天晚上在那里度过,这个傻傻的小子说他在一个废弃的马厩里面用稻草当被子过了一晚。

赵春汇报完了自己昨天的行踪之后,张承严令他以后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两个人在广州盘桓了一阵,然后回到了客栈。在里面和高泰聊了一阵子之后,两个人达成了共识,那就是这里不能够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必须要进行拓展,首先需要的就是和当地的士绅打好关系,让他们提供一些粮食还有农业产品。

这件事情需要慢慢来,急不得。

商定了事情之后,张承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现在的财路来源还非常小,而且班底实在是太过于浅薄,随时有被别人侵吞的风险。须知道明末时期,大多数的豪商都有朝廷大员的背景,没有一定的实力根本就做不得豪商,只配成为豪商的附庸。

张承问高泰认不认识其他的商人,同时把后世的股份制给了高泰。高泰很高兴地接受了这样的一份计划,最后高泰也拿出了他费尽心血制定的三江商社规划,大致和张承想要的差不多,张承看了以后也非常满意,对高泰也信任了一点。

广州这边的事情忙完了之后,张承回到了桑浦山,又视察了一阵士兵的训练,见项城、孙林和江若水管理得不错也就没有让他们继续做下去。

张承看完了纪效新书之后,把里面没有任何感情和娱乐的方式给取消了。

同时明军里面随处可见的杀头砍头砍脚砍腿的方式也进行了取消,只有临阵退缩、战场抗令、持械抵抗军法、伤人、逃兵、杀害战友等事情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后来又在军法条规里面写上用皮鞭来进行惩罚,免得把人打伤。进行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张承也准备去赣州。

去赣州是坐船去的,船夫当时听见自己打算去赣州的时候都吓了一跳,现在从赣州逃难的人多,像张承这种逆流而行的人实在是少见,再三确认张承是去赣州之后,踏上了行程。

路上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一路路过英德县,乘水路过韶州府,然后东转进入广东南雄府,经平田巡检司到江西南安府,继续北上至南康县,在守卫森严的潭口巡检司和长洛巡检司交了几个钱放行了之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赣州。

一路无话,到了下船付费的时候,船夫收了张承的两倍价钱。

理由是现在载张承让他少载两个人,这个损失必须要让张承承受。

张承哪里肯受这个气,直接和船夫友好地握了握手并且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之后,双方达成了共识――决定按照原价进行。

下了船,张承来到了这个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三省重城。

赣州地处广东、福建、湖南【明朝的湖南和湖北统称湖广】三省交界处,是西南地区的门户,赣州一失,湖广、西南、岭南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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