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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群架 (1 / 4)

早期的社会混混,说实话,大多都是以打架斗殴为荣,最多不过就是在饭店吃点霸王餐,在溜冰场调戏下女孩,偷抢的现象还是比较少的。

但是到了九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后,贫富差距开始慢慢凸显了出来,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最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反倒是成为有身份有脸面的人。

往曰的那些老混混们,大多都利用早期打下来的威名,转行干起了饭店或者货运站之类的生意,都逐渐富了起来。

而像李天远这样的半大小子,一来没那经济头脑,二来也没本钱,于是就将目光盯在了学生的身上,学校门口也就成了他们勒索敲诈的地方。

等到港台的黑帮片子进入大陆之后,他们更是学着电影里面的内容,划分起了地盘,李天远带着十多个毛孩子,占据了两家学校和一个台球室。

李天远不知道,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初步具备黑社会的雏形了,而黑社会敛财的过程中,伴随的是暴力。

很快李天远的小团体就和别的帮派发生了争执,那也是一帮辍学的坏孩子们组织的,起源就在于那个台球室。

最初李天远的一个小兄弟,在台球室被另外一帮人打了一顿,言语间满是对李天远的挑衅。

这让李天远感觉丢了面子,召集了十多个人,在对方又一次来到台球室的时候,两个帮派之间,发生了混战。

早有准备的李天远这边是全副武装,链子锁铁棍砍刀都是已经准备好的,两者一接触,那边顿时吃了大亏。

这些半大孩子几乎都没有什么社会经历,他们也缺少对生命和法律的畏惧,一个个下手狠辣无比,当混战结束后,对方有一人当场被砍死。

像这样的街头殴斗,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极大,加上又死了人,警方的反应非常迅速,还没有过24小时,就将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但是将人抓进来后,警方就有些傻眼,因为这两个帮派参与到斗殴里的人,全都是未成年人,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居然才11岁。

不过不重判不足以平息民愤啊,加上又死了人,最终两个帮派里各有一个人被判处了劳教一至三年的刑罚。

其实杀人的并不是李天远,当时他拿的是把链子锁,而死亡那人的致命伤,则是脖子上砍断了动脉的一刀。

只是李天远年龄虽小,但受到小说和电影的毒害实在太深,做为老大,要以身作则,将所有的罪行都担当了下来。

巧的是,李天远和对方被关进来的那个叫聂元龙的人,都在这个少管所,于是两人在这里面又开始了争斗。

李天远胜在身体强壮,能打敢拼,凭借着武力聚集了一帮人,而聂元龙的家境很好,手上不缺钱,自然也有一帮孩子围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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