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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得意忘形 (1 / 5)

乐户制度始于北魏时期,并非明朝时期所创。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将犯罪者的妻女家人贬为乐户,是一种惩罚手段。

教坊司隶属于礼部,本身是主管礼乐的所在,那些犯罪者的妻女贬入教坊司后,会择那年轻貌美的加以训练,便是乐伎了。原本是名门闺秀、出身高贵,现在抛头露面歌舞娱人,这是令祖宗蒙羞的行为,是极大的惩罚。

教坊司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歌舞姬,当然,这种地方较之其它地方更易发生一些男女间事,但要说日日接客,对罪犯女眷极尽蹂躏,那就是民间以讹传讹的谣言了。

教坊司是官署,并不对百姓开放,主要是应付官方的交际往来。设身处地的去想一想,哪个当官儿缺女人?大家都是同类,今天别人倒了霉,你便去欺辱他的妻女,就不思给自己留后路?

如果那垮台的人与他是对头,那就更得避嫌,就算不爱惜羽毛,也得防范遗人话柄儿,被政敌以此做文章。更何况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官儿,也难保不会平反。

到了明朝,朱元璋立下规矩,官员严禁狎妓,如此一来,官员纵然狎妓,也是不会跑到这种官办的教坊去了。不过发为官奴的人,却未见得都有资格做乐伎,身姿不够曼妙、歌喉不够婉转,容颜不够秀丽的,你想做也没资格。

所以对官奴的安置,主要分成以下几部分:一是容颜体态合乎标准的女子,留为乐伎、舞伎、歌姬;逊色一筹但年龄合适的可以做丫环侍女;至于貌丑、体肥、年纪大了的,就只能做些粗活。对于男子,则一律为奴仆了。

另外还有一种处置,就是发往国戚家中为奴,这要比在教坊司中当乐户可好得多了,一则国戚家对官宦出身的人也会优容些,另一方面。一旦讨好了主人欢心,虽然还是奴籍,做个管事什么的,其实比平民百姓家还要舒服。

官员犯案,除非是十恶不赦的大案,否则是不会受到籍没抄家,贬家眷为官奴的惩罚的,而任何一个朝代,敢于犯下十恶不赦大罪的终究是极少数,所以教坊司已经很久没有新人进入了。

现在隶属于教坊司的乐户多是建国初从元朝手里接过来的。还有历代因犯下重罪家眷被贬为乐户的,他们一旦做了乐户,子子孙孙便代代为乐户,即便改朝换代,新朝也不会抬他们的身份。

今日教坊司便发来大队人马,说是犯官家属。教坊司设有大使、副使、和声郎,左、右韶乐,左右韶乐等官职,大使自然是全权负责人事管理的官员了。

如今的教坊司大使叫庞博瀚。庞大使是个太监。大概是因为教坊司里女人太多,而且莺莺燕燕的大多丽色照人,所以朝廷制度,大使一职一向由阉人担任。避免监守自盗。

庞大使自上任以来,还不曾处理过新来的犯官家眷,他得翻翻以前的条例规定,才能掌握该如何进行调度和安排。不过这事儿不急。他首先需要了解的是:

犯罪的是什么人?有多大的背景来头?东山再起的可能有多大?还有没有同党在朝为官?这些事情他必须先行了解情楚,有需要结个善缘的,就尽量表示一下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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