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个故事74 (1 / 3)

晚上九点半,康晓晓靠在床头看书等乔良从卫生间洗漱出来。

“困扰我们的两个问题。

我们始终纠缠于两个问题――爱和性,一个是比较抽象的概念,一个是我们实际每天都有的生理欲求――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首先,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若作为实际存在而非抽象概念,爱指什么。爱是什么?仅仅是一种感官享受吗?一想起来便让人感觉快乐,一回忆便是那段能给人极大快感或性爱享受的经历吗?……没有所爱之物爱是否存在?产生爱仅仅是因为你有了爱的目标吗?……爱是你内心所处的状态吗?

什么是爱?

我们能借助语言和智力理解它吗?爱是不是用语言也无法描述呢?我们人人称之为爱的究竟是什么?爱是一种情愫?是一种情绪?爱有无‘神圣’和‘世俗’之分呢?当心怀妒忌、仇恨或竞争冲动时,还会有爱吗?当人人都在心理上、物质上和外表上追求安全感时,是否有爱?不要说有或者没有,你身在其中,(其实并不知晓)。此处,我们不是在讨论抽象意义上的爱,抽象的爱没有实际意义,你、我对爱都有一大套理论,但到底什么是爱仍是稀里糊涂。

有享乐,肉欲之乐,就会有嫉妒,就会掺杂占有和征服的因素,就会想着占据、掌握、控制、干预。看到事情这样复杂,我们相信一定存在一种神圣、完美、至纯、至善的爱;为之,我们冥思苦想,虔心向往、伤感激动、不知所措。因为捉摸不透人们所称的爱,我们不得已逃遁到抽象概念中,做些完全没有用处的探讨。说来说去,也还是局限于什么是爱、爱是快乐还是欲望、爱是不是只能个人独享不可能与众人分享之类的问题。

要理解什么是爱,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有关享乐、肉欲之欢的问题,研究为什么凌驾、控制或压抑他人会心生快意的问题;爱是接受一个人的感情,就拒绝另一个人的吗?如果有人说‘我爱你’,这是否就排除了对另外一人的爱?爱是自私的还是博大的?我们认为,如果两个人相爱,这份爱不会惠及所有人,而如果一个人爱全人类,那他就不可能独爱其中特别的一个。这样的论述不是表明了我们知道什么是爱吗?这是我们文化所特有的行为准则,或者说是个人的处事原则。所以,对我们来说,理解爱是什么比爱这个事实更重要;如此一来,我们就会知道什么是爱,爱应该怎么做,爱忌讳些什么。宗教圣徒们认定爱女人是完全错误的,这对人类来说很不幸;按照他们的解释,如果爱恋某人你就无法知晓他们对上帝的看法。因此,性成了禁忌;被圣贤们搁置一旁,但他们自己却普遍不胜其扰。所以,为了深入研究什么是爱,包括爱为何物,或爱应是什么,不应是什么,以及如何划定神圣和世俗之爱的界线,研究者必须首先抛开对此所持的观点和思想体系。我们能做到吗?

……

不论对方是给你提供服务的人抑或是朋友,你若是不尊重他,对他没有真正的尊重,爱就不会存留于彼此心怀。在为你服务的人、那些所谓地位比你低的人的眼里,你并不是很有教养之人,既不和善,也不慷慨,这点你注意到了吗?对那些地位比你高的人,对你的老板、百万富翁、有豪宅和身居要职的人,你表现得毕恭毕敬,因为他们能让你升迁、令你工作改善,你对他们有所希求。但是,对那些在你之下的人,你却不屑一顾地一脚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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