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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 一碗苦粥 (1 / 3)

大玄皇都,乐陵。

太子府里,当今太子与当朝宰相同坐一桌两椅,四周花鸟丛生,溪水潺潺,亭台楼阁里,时不时传来动听琴声。

万般好景前,玄承熙在此地架起篝火,又在一间府里人不得靠近的院落里,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积满灰尘的陶器。

小心翼翼将灰尘洗净,赤袍太子在府里人不解的眼光下,笑说当年行军打仗啊,条件苦,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为什么啊,就是说得让军队人的兵卒都吃得上饱饭,穿的上好衣裳,这样才能保证部队推进。

那时候可没这么多讲究,什么野菜野果啊,豆子再混点肉末,倒在一个陶器里煮粥,哪叫一个人间美味。

手握饭勺,玄承熙搅浑小心,不敢有一丝大意。

府里的下人们见到此景,都起了兴趣,不约而同的寻一块清凉隐蔽处,太子煮粥,前所未有,当真是第一次听说。

粥煮的很快,玄承熙拿起一瓷碗,倒满放在老丞相桌前,笑道:“给您的,尝尝。”

老丞相没有跟太子客气,双手接过瓷碗,放在身前,细细一品,不觉面露苦色。

玄承熙微微一笑,此次他并没有用世间流通的细粮,而是用当年行军统一粗粮,这种粮食煮粥,粘稠难咽,想来老丞相一辈子锦衣玉食,自然是吃不惯的。

给自己盛满一碗,向来以我行我素著称的玄承熙迫不及待尝上一口,粥未入喉,苦味满嘴,强忍吞下一口,放下瓷勺,自嘲一笑道:“终归还是把嘴养刁了。”

老丞相脸色如初,盛满一勺苦粥,一口吞下,起了沟壑的脸上,面不改色,待一碗吃下,这才缓缓开口道:“不是殿下把嘴养金贵了,而是殿下不再是那个骑马打战,跟在别人后面的混混小子了。现在的殿下,不该去食粗食将粗话,应该为国为民,为万世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太平出来。”

吃过粗粮的玄承熙一口吞咽不下,从未尝过沙场滋味的老丞相却吃出个津津有味出来。

赤袍太子自嘲声更加大,翻动几勺苦粥,感慨道:“是啊,当时从西北出来时候目的很纯粹,就是为了让跟在父皇身后的弟兄们吃饱穿暖。到底是何时变了初衷,老师呐,我百思不得其解。”

前朝姬姓皇室空前强大,中州南州最为鼎盛富饶,全国豪强居住之地,这就造成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一边是朱门酒肉,西边的沙漠与北边的凉州,鲜有人知。

凉州人自古习惯自娱自乐,在自己的州府里面,称兄道弟一辈子,什么仗剑天下,江湖红尘,在西边大漠这样不过是些互相安慰的井底之蛙。

西北大漠有孤狼,饮鲜血食朵肉,古往今来都是最有血腥味,也是被南州人称为屠夫之辈。

北边凉州莽夫当家,西北大漠屠夫林立。

玄承熙淡淡一笑,果然空有文墨,当不了帝皇。

山外有山是江山,天外有天是江湖。

江山如此多娇,江湖水流滔滔,从来都不是文人墨客手里长篇大论,就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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