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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愤怒吧同学 (1 / 4)

早上最后一节课,班主任来开班会,他表情严肃的走在桌子行道间,1米7的身高,并没有减弱他的气场,可爱的啤酒肚也没有让他变得和蔼,突出的双下巴,更是给他增添了几分威严。同学们低着眼皮,不想撞上他那双犀利的眼睛。他说的观点,也没有人敢反驳。

陆林:“运动会结束了,可你们的心还没收回来,有点时间就拿去撩妹,怎么不花在学习上?”

同学们猜想可能是,哪个同学约会,被他给撞上了。

陆林的长篇大论,一定要说到他口干舌燥,他才会停,“作为一个男生目光不能短浅,你现在以为漂亮的女生,等你去到外面,比她漂亮的到处都是。作为一个女生,别以为自己好看就是玛丽苏,等你到了外面,你会觉得自己太普通,太大众,哪有什么霸道总裁能看上你。长得不怎么满意的,也不要自卑,好好读书,找份好工作,努力奋斗,有钱了出国去,你想美成怎样都行!”

邹逸莎低着头,似笑非笑的动动嘴角,小声道:“你咋不上天呢!”

她的声音太小,班主任听不见,可能旁边的同学听见了,高志可能也听见了,他侧头过来,眼睛冷冷的看向邹逸莎。

邹逸莎立即给了他一个善意的微笑,眨下眼睛,还想和他互动,但高志并不领情,眼睛里竟是冷漠,淡淡的转过头去。邹逸莎此时就像是他走在路上,看见的一个特别厌烦的路人。

邹逸莎不明白高志为什么这样看她,就算她上课说几句悄悄话,也不是第一次,可至于会让高志这么反感,邹逸莎想可能是前几天和余成蝶聊起高志,拒绝了他。所以这几天,高志就对她爱理不理。

邹逸莎的心里有一丝难过,她也没想过高志会喜欢上自己,她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不可能脚踏两只船。她想了一下,既然高志这么讨厌自己,那就尽量远离他,省得他反感,在此之前,得先把自己的衣服要回来。

下课以后,邹逸莎尾随高志来到了停车场。看到高志推着自行车要走了,她立马上前,拦着高志的前面,嘴角扬起的笑容有些不自然,眼睛温和的看着高志,希望高志也能对她友善。

高志看着她,没有惊喜,没有惊讶,只有一丝不屑。

邹逸莎扭扭捏捏的,那衣服要不是姥姥买的,她也不会章要回来,“哎,高志,我的衣服,你下午帮我……”

没听邹逸莎说完,高志斩钉截铁的来了一句,“丢了。”

邹逸莎惊讶的看着高志,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为什么?你不开心为什么要丢我的衣服。”心想,你不是应该丢你自己的吗。

高志的手紧紧的扶着自己的车,还是一脸的不屑,和不耐烦。“我买的,我有丢的权力,”

邹逸莎顿了一下,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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