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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起下地狱好了 (1 / 2)

第27章:一起下地狱好了

听到楚希怀疑钱的来路,顾春艳一下子慌了,她凭家里当然没有这么多钱,但是只要她能放弃一些东西,钱当然就会有。

但是她不能直接说,只能编:“这钱,是我跟隔壁向阳生产队的徐光武借的,我妈拍电报说我爸进医院了,急需要钱,正好在镇上碰见他,他借给我的。”

然后掉着眼泪继续道:“只是钱还没寄给我妈就丢了。”

要是有村里人在,就一定知道这个徐光武是什么样的人。

徐光武是向阳生产队有名的光棍,三十五岁还没娶媳妇,平时没少调戏大姑娘小媳妇,是个混不吝的,在苏庄生产队都有耳闻。

不过知青们对村里的人都不熟,更别人隔壁生产队的人,以为是同样下放的知青。

顾春艳这个钱,确实是徐光武给她的,只不过,是她自己用身体换来的。

当初她生病发烧,村里的赤脚医生好几天治不好,只能去镇上医院,但是去了医院她没有钱买药,崩溃的坐在医院门口哭。

徐光武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替她付了医药费,关心她,温柔的照顾她,让顾春艳觉得自己何其幸运遇见好人。

可是后来他提出要她陪他睡,不是处对象,不是结婚,只是解决需求。

顾春艳觉得恶心,觉得被冒犯。

开始的时候她当然不从,可徐光武是个无赖,他说:“你以为会有人相信,我无缘无故的帮你付钱吗?你不去打听打听,我是什么人?”

“算我借你的,我会还的。”

“你拿什么还?你要是有钱,至于两块钱的药买不起吗?”徐光武冷笑,目光在她身上来回打量,像是要扒光她的衣服。

他说的对,她没钱,也没办法还,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我可以嫁给你。不要彩礼。”要是结了婚,陪他睡就天经地义了吧?

徐光武看着她像看一个傻子:“嫁给我?呵,谁不知道你们知青不好伺候,我让你花我的钱,还不干活,将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扔下我回城,谁会做赔本的买卖?我就是看你长得不错,想尝尝知青的滋味,娶你?做梦吧。”

每一个字像一把刀,生生的把心脏割开,让顾春艳认识到,她的生活有多么的不堪,连两块钱她都拿不出来,多可笑。

她屈服了,什么礼义廉耻,道德规范,她都不要了,她只想不被高烧烧坏脑子,不用再冬天用冰冷的水帮别人洗衣服,不用张口向家里要钱被骂赔钱货。

所以她选择下地狱,徐光武是魔鬼,她永远无法挣脱的魔鬼,因为他不仅自己来,还叫上他的朋友。

顾春艳唯一庆幸的就是,徐光武在隔壁生产队,村里人不知道,所以她现在还能继续在小苏村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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