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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跳梁小丑。 (1 / 2)

“可去您祖宗十八代的,这一辈子最恨抄袭,我记得我前一个特别喜欢的大大,被别人抄袭了,她忍不了这样的事情,就去和别人打官司,结果对方太白莲,官司都打不过,她觉得委屈,就随着天使一道去了天上,那些原创的作者做错了什么?你们这些抄袭狗真的有意思吗?想出名!那就自己努力好吗?”

“滚吧抄袭狗!”

“要求删文!停售一切关于这本书的出版书籍,要求网站官方给一个答复!停拍安星星的烂文!不要再毒害广大网友了,这样的文,这样的作者,不配享有这样大神的待遇!”

“删文吧,删文吧!给你一星都是多余。”

“安星星一日不向水蜜桃大大公开道歉,我就一日在这里闹个不停!反抄袭人士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原来这本书是抄袭的!害我花了那么多钱!浪费了我那么多的眼泪!垃圾!”

安星星一个人坐在黑暗的角落,慢慢的翻看着这些评论。

泪水不知何时滑下,滴在屏幕上。

她要怎么澄清?她要向谁道歉?

因为水蜜桃就是她啊……

水蜜桃的那本文《你眼神里有我》也是她写的呀……

读高一的时候,她和密水琳的关系好的不分彼此,宛如亲姐妹。

两个人都喜欢写小说,于是创建了一个作者id号,发表了她们的第一篇小说《你眼神里有我》,两个人准备合力写完这本书。

可是哪知,到了高二,密水琳的性格就变了。

她不再对小说感兴趣。

整日沉迷于化妆,吃喝玩乐。

她的文笔并不差,只是没有写小说的耐心与恒力。

安星星劝过她,如果还愿意写,她愿意和他一起合作,把这本书给写完。

因为,安星星做不出来弃文的行为,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更何况这本书,是她们两个人的心血。

可是蜜水琳压根不听她的,执意日渐与她疏远,她就只好一人完成了剩下的一半。

便从此舍弃了水蜜桃这个作者号。

她重新申请了一个作者号,以她的名字为名,安星星。

因为《你眼神里有我》这本书是两个人合力完成,所以文章的章法有些乱,文笔风格也有出入。

说的好听点,是两个人完成,但其实那本书80%都是安星星在写。

她不忍心看见那本书那么乱,便重新整理了发表,而且那个时候,白秦也正好决定要与蜜水琳要好。

沉浸于悲伤中的安星星,走投无路,只好靠写小说来赚一点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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