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觉得老天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本来他是一名共和国的维和军人,可是一觉醒来之后居然来到了大明天启六年的关外孤城宁远。
融合了记忆后发现,他现在的身份是一名炮灰级小兵,就是死了连名字都不一定留下的那种。
更为扯淡的是,他居然还是一个戴罪之身。
罪名是贪生怕死,临阵脱逃。
这具身体的主人说起来真的很丢人,刚上城墙就吓尿裤了,双头抱头蜷缩在箭楼下的墙角里浑身瑟瑟发抖。
好死不死的,这一幕居然被督战队看在眼里。
如果不是战况紧急,需要留他一条小命当炮灰的话,恐怕他已经被督战队斩首示众了。
沈默耳边隆隆的炮声、人喊马嘶声、弓箭射出的嗖嗖声以及箭矢入肉的沉闷之声交织成一曲收割生命的亡灵之音。
饶是他在海外维和的时候见识过枪林弹雨、血肉横飞的场面,可是也没有见过眼前这么惨烈的景象。
攻到城下的一队队扛着攻城云梯的鞑子兵呐喊着蜂拥而上,看他们那种悍不畏死的劲头,百战老兵也胆寒,就别说是新兵蛋子了。
所以,沈默觉得这具身体的主人有此状态也是可以理解的。
守城的一方,是退无可退孤注一掷的明军,他们也是拼了。
滚木礌石齐下,刀枪棍棒并举,毫不客气的迎头痛击。
一名八旗兵的脑袋被石头砸中,吭都没吭就脑浆迸裂的跌落城下,连带着砸落好几个云梯上的鞑子兵。
有的没有摔死,可是也难免断胳膊断腿,那如同厉鬼般的声声哀嚎响彻云霄刺激着沈默的神经。
看着眼前的一幕,沈默真的震撼了。
战争进行到这个地步,完全就是拿命在铺平前进的道路啊!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还真是不拿生命当回事。
这一刻他真正体会到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含义。
“愣着干什么呢?还不快拿起你的武器迎敌?”
一个督战队的军汉,骂骂咧咧的作势就要踹沈默。
沈默赶紧翻身站起,就在这个时候,嗖的一声,一支狼牙箭贴着沈默的耳边飞了过去,正中那军汉胸口。
他眼珠子瞪的圆溜溜的,就这么直挺挺的倒在沈默的面前。
那军汉死不瞑目的样子,惊的沈默出了一身的冷汗。
好悬!险些见了阎王。
生命,在战争面前是真的很脆弱的。
所以,活着,才是王道!
沈默再也来不及思虑其他,一把抓起跌落在地的明军标配雁翎刀。因此刀形如大雁的翎毛故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