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赶集 (1 / 3)

对于大力的话,赵旭自然是从善如流,直接从橱柜里拿了一个陶碗,在水缸里舀了一碗水,走出院门儿,冷气直冲鼻子,他舒展了下手脚,扩了扩胸,觉得精气神儿恢复了不少。

晨曦初照,外面一片白雪皑皑,赵家村是坐落在一个山坳里的一个小村庄,山坳中散布着几十间房子,大多是破破烂烂的,偶尔有几间看样子还不错,是村里比较富裕的家庭。

蹲在屋檐下,赵旭从系统空间中拿出一条做旧的棕色毛巾,一把古代款木制牙刷和木盒,打开盒子,里面装了满满一盒牙粉,为了不在古代受罪还不能引起别人的好奇,赵旭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洗脸刷牙之后,赵旭把三样东西放进了屋里,赵大力已经把疙瘩汤下下去了。

“面疙瘩刚下去,哥,你家里好像没盐了。”

“盐?有的。”赵旭直接走到橱柜前,把手探了进去,装成拿盐的样子,手一翻,一个装着十斤盐的黑色陶罐就出现在了手上。

他把陶罐放好,顺便又取出一套罐猪油放了进去,接着,又掏出了各种装满了调味料的小陶罐,把橱柜的一层摆了个满满当当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做完这些,他用小木勺舀了小半勺盐直接放到锅里。

“行了,一会吃了咱们就出发。”

不一会,疙瘩汤做好,赵旭招呼着赵大力饱餐一顿后,把碗一放。

“把火灭了,回来再收拾,咱们赶紧出发。”

.....

吃过饭之后两人直接开始赶路。

赵旭全副武装,腰上挂着一把这个身份本来就有的短刀,刀的品质在这个时代应该算不错,至少不会出现捅个野猪把刀给捅断的情况。身上背着那把三石猎弓和箭囊,外披蓑衣头戴斗笠,身后跟着差不多打扮的赵大力,一脚深一脚浅的跟在他身后。

两人这副打扮在这个年代并不常见,汉唐以前,虽然对于武器的管理很宽松,不过一般百姓也没有财力买把武器整天带在身上炫耀,古代的武器是很贵的。

如果不是赵大力家境在平民中还算殷实,赵旭是打猎的高手,经常有收获,这一身行头普通老百姓想都别想。

北方的冬天还是很冷的,尤其是朝歌县靠近淇水,更是湿冷,两人身体素质都很不错,加上赵家村离朝歌本就不远,不到一个时辰,两人就赶到了县城。

朝歌,是商朝国都,商王盘庚时期,将商的国都迁于殷,武丁、武乙、帝乙、帝辛四个帝王以殷为都,商纣王执政时期扩大殷都至于沬邑,大修离宫别馆,称为朝歌。

在作为商纣王的国都时期,朝歌达到鼎盛,历史记载朝歌非常繁华。

不过,那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现在的朝歌只是魏郡下的一个普通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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