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突如其来 (1 / 4)

“在李先生走后,当时群情突然激奋,那燕使也不知为何突然想走,却被李光等人拦了下来。”

姜或脸上带着一丝恍然:“外臣当时就说,为何在李先生到来后,原本只敢拦人的百姓,却都愤怒了,原来那渔阳之会,还有此番内幕。”

奚政笑了笑,略有些不在意道:“那都是过去之事,孤只想知道,最后先伤人的是谁?”

声音并不大,但整个朝堂,顿时都寂静下来,只能听见诸臣的呼吸声。

姜或呼吸也急促起来,终于知道奚政之所以找他问话的原因了。

他是鲁国使者,是介于汉燕之外的外人。

而作为第三方之人,又亲眼目睹此时,将会是最好的佐证之人!

汉国,这是想要将此次外交事件扩大,并把道德的制高点抓在手中!

按理来说,不论谁对谁错,最终是燕国使者全部死在了韩国国都。

而汉国这边,最后就死了一个百姓,伤了几人。

但谁先杀死的人,这其中区别就大了。

而且这话亲自从鲁国使者的口中说出来,那燕国如何赖,也赖不掉!

若是由汉国之人说出,就算事情属实,燕国也能来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此事最终,还是会因为燕国人死的更多,而取得最后的道义胜利。

想到汉国多卖的那些穿甲箭,以及汉王有意无意间对鲁国的示好。

姜或心中一定,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许是那燕使因李先生爆出了此等秘事,将燕国的遮羞布撕下,恼羞成怒之下,竟是直接提剑上去,将一汉国的学士砍倒在地。”

“那一剑直击脖颈,可见是只为一击毙命,血流如注下,那文弱学士,当场死亡。”

姜或这话说得极为生动形象,在场众人脑海中,浮现出一无辜文弱学子,被燕使的恼怒所牵连,然后横尸在外。

“这燕使端得可恶,竟仗剑欺负我大汉手无寸铁的百姓!”

“那么多百姓在场,那杨适提剑杀人是什么意思?欺我大汉无人?”

“这是赤果果的挑衅!”

奚政看向卫鞅道:“卫卿,你也听到了事情经过,这燕使仗剑杀我大汉百姓,这李光是为保我百姓,不得已而为之!”

卫鞅面色不变:“此事自有官府拿人,李光行这游侠之事,不应提倡。”

他的理念便是依法治国,哪怕游侠之事是善,却会让国家司法乱套。

意思很明显,这李光并没有执法权。

见义勇为固然没错,但杀了人,便是越权。

不等奚政开口,包拯却是摇头:“非也,卫尚书未免过于偏激,若无李家之人,不知写燕国使团还要杀我多少大汉子民;更何况,那燕使又不是我大汉之民,当不适用于我大汉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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