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低龄化犯罪 (1 / 3)

莫新望着莫墨默,一时间沉默无语,过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起来。

莫墨默嘟囔道:“你笑什么,我正愁着呢。”

“昨天你来给我照片的时候不就说了吗,这不是被抢多少钱的问题,而是他作为一个学生,持刀抢劫就是错误的,既然做错了事,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我们可以不追究,他没事,可就因为我们的不追究,而助长了他的侥幸心理,以后做了更大的错事,伤人,杀人,毁掉的就不是他名声,而是他的人生了。”

莫墨默轻轻咬着嘴唇,有些艰难的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知道不应该不管不问,可要真因此让他被抓,毁掉了他的人生,我可能会后悔的。”

“既然做出了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然要这些法律做什么?”

“他只是一个未成年的高一学生……”

“这跟年纪无关,十五六岁年纪,不是什么都不懂小孩子,抢劫是违法犯罪,他肯定知道,可他依然做了,年龄不是逃脱责罚的因素。”

“我,我知道了。”

莫墨默嗫喏着点点头,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曾经看过一条新闻,一个十一岁的小学生,抢劫杀人,活活烧死了一个老师,最后却因为他不满十四周岁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反响,就因为低龄化犯罪,而让一个老师枉死,凶手逍遥法外,到最后,这个小孩怎么样了,也不了了之。

(这也是我想要说的,犯罪低龄化是因为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才养成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性格,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师被学生杀害,最后焚尸,这件事是真实发生的。

那个杀人的学生最后得到了怎样的处罚,我不清楚,但绝对不是死刑,也不是无期,甚至连十年有期也不可能,因为他是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充其量就是进少管所,父母赔点钱,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所以有专家提出的调低受刑标准,还是有必要的,年龄不应该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家长也不应该过度溺爱孩子,每当看到一些视频,二三十岁犯罪,父母为他辩护还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岁,三十岁了还能被称为孩子?

当时写被抢这个情节,也只是想拉近两人的关系,并没有想到这么多。今天写到这里,想着该怎么圆这个坑,莫新他们该不该原谅这个孩子,该不该追究他的责任,就因为他是一个学生,未成年人而选择原谅?我不是圣母,所以写下这段文字。)

莫墨默不知道后续,可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跟那条新闻不是很像吗?

持刀抢劫,如果自己晚到一步,如果莫新跟他搏斗,慌忙之中被他一刀刺中要害,所造成的后果,不又是一出那个老师的悲剧吗?

而且莫新已经被他刺伤了,这个伤口如果在脖子上的大动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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