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质证 (1 / 2)

但沉稳老练的张成国并没有直接坐在“原告代理人”的牌子后面,身为代理人的应该是他的助理,他似乎只是来坐镇而已。

原告席上除了已知的两个律师以外,还有一个作为对方法人代表出庭的原告当事人,陈倾没有见过,但知道他的名字,这些都正常。

但他们身后还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直到书记员宣读出庭人员名单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年轻男人就是B市圈子里“太子党”的头号人物:李奕明。

他的身份是那家直接起诉林樾的广告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陈倾还来不及细想他和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关系,庭审就开始了。

“被告林樾,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由其代理人陈倾代理出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审判长宣布道。

“审判长,鉴于本案涉及被告人林一衡的个人隐私,我方代理人已申请法庭对本案不公开审理。”

陈倾首先陈述了不公开审理的申请。

这是一场缺席审判,被告当事人林樾没有到庭;又是不公开审理,因此刘如眉、程景昊、仝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和她一起出现在被告席上,甚至连旁听都不可以。

只有陈倾一个人坐在被告代理人的位置上。

她提交了一部分补充证据,对方也提交了相应证据。至此,双方准备的所有证据,在质证环节一一浮出水面。

“原告方提出,被告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已经不符合其品牌代言人的要求。”审判员宣读着原告方的起诉书。

“我方代理人认为,”对方的代理人站了起来,先行质证,“被告林一衡先生的形象人设,已经被其自身行为所破坏。”

说着他拿出了作为证据所提交的照片。

有一张照片,是林樾和一个齐肩短发的女孩子,两个人站在看似是酒店房间的走廊里,女孩扑到林樾怀里。

陈倾隐约觉得那好像是李芯蕊。

接下来的证据有不少两个人举止亲密的照片,或是一群人,或是单独两个人。

这些照片有些像是拍摄于同一天、同一场景,而另一些则显然拍摄于其他场景。

但同样的,女主角都是李芯蕊。

“审判长,对方代理人出示的该份证据来源不清,我方代理人对其合法性有异议,请合议庭予以甄别决定是否予以采信。”陈倾站起来提出异议,“这部分照片,从拍照角度及照片所显示的内容来看,我方代理人有理由认为是长焦距拍照等手段所实施的偷拍。”

“并不完全来源于隐蔽拍摄,”对方辩护人故意模糊了偷拍的概念,“且部分图片为网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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