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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六章 带着任务来的(第二更) (1 / 3)

王晓波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

因为长时间开车,没时间洗漱,他的一头长发黏在一起,白色衬衫也是皱巴巴的,没了形状。

他也知道自己身上都是汗,所以见面之后,离得远远地跟于东他们打招呼,“咱们就别握手了,凑得近了,我怕你们鼻子受不了。”

其实没那么夸张,是王晓波自我调侃而已。

余桦问他为什么非要开车过来,他说已经习惯了。

他个子大,又不愿意跟别人挤,开车虽然累点,但是自在,而且他之前在国外的时候,天天开车,开个十几个小时的车都是正常的。

他还说,本来就是要多练习开车技术,以防未来写作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去开货车糊口。

这也是调侃,他如果真地想要糊口,自然也不会辞去在大学里面职务,在大学里面教书,总比开大货车更容易糊口。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因为深空帮他出版小说,并且做了宣传,恐怕如今的他,生活还是潦倒,完全靠妻子工作养家。

深空帮忙再次出版《黄金时代》,让王晓波在国内挣了不小的名气,他的书虽然比不上于东他们畅销,但也算是卖得不错,正版的卖了有十来万册,盗版的就不好说了。

《黄金时代》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觉得他写得太直白,把他的书跟情色书划到一类,但是跟《废都》等书比,又不太一样。

学术界研究王晓波的比较少,不过很多年轻人很喜欢的他的文章,因为有趣。

以王晓波的性格,大家生活在一起,或许会觉得别扭,但如果只是对酌谈心,却又十分舒服。

王晓波讲话散散漫漫的,三不五时冒出一句有意思的话,引得大家发笑。

他也爱喝酒,但是喝得不是特别热闹,就端着杯子,隔一会儿端着喝一口。

喝到一半的时候,王晓波看着杯子里面的五粮液,咧嘴笑道:“我开了这么久的车过来,倒是一点都没有亏,在燕京的时候,跟谁那里都喝不到这酒。上次刘新武来找我,我们俩也是找了个馆子,一瓶二锅头聊到了十一点多。”

“你还认识刘新武?”毕飞雨惊异道。

刘新武是文坛老前辈,伤痕文学开创人,之前还做过《人民文学》的主编,不管是年纪还是经历,怎么看,他们俩都不太像有交集的。

王晓波的嘴再次咧开了,“上个月刚认识。”

看王晓波咧嘴,莫言笑了笑,初见王晓波的时候,会觉得有点丑,他的长相确实不讨喜,特别是咧嘴的时候,露出两排大牙,实在不太雅观。

但是见得多了,又觉得有些可爱。

没等于东他们问,王晓波主动解释,原来刘新武是在书店看到了王晓波的《黄金年代》,觉得写得实在是好,就辗转着打听王晓波的联系方式,最终还真让他给找着了。

莫言点点头,说,“确实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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