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你吃 (1 / 3)

原本脉脉温情的氛围,被温夏这一嗓子一下子就嚎没有了。甚至温玉兰和秦谨言原本的小伤感,这个时候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被温夏嫌弃了的秦谨言,罕见的显露出了几分属于孩子的调皮。伸出手就想要把手上的水往温夏身上擦。

看到他的动作,温夏急忙从温玉兰的怀里挣扎了出来,小跑着离开了这附近。

秦谨言转头看了一眼已经被收拾的差不多的野鸡,也不再干活了,直接赶着温夏在院子里面跑了起来。

而温玉兰则是坐在那里,一边儿清理所剩不多的鸡毛,一边笑着看他们姐弟两在那里闹着。

温夏带回来的那只野鸡,不知道在山上的时候吃了多少好东西,长得非常肥硕。

温玉兰在把野鸡收拾好了之后,用家里面的秤称了一下,竟然差不点儿四斤。这体重在野鸡里面,算得上是重量级选手了。

温玉兰拎着野鸡进到了厨房里面,对着温夏姐弟俩说道:

“你们两个人把院子里面收拾一下,一会儿野鸡炖好了,我们就可以吃饭了。”

听见温玉兰的话,温夏和秦谨言没有继续闹下去,乖乖的收拾院子去了。

因为炖野鸡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家今天晚上的晚饭自然就晚了一些。也辛亏温夏之前买了一些糕点放在家里面,倒也没有饿着。

还和往常一眼,温玉兰在把野鸡炖好了之后,盛出来了一碗放在旁边,等凉一凉之后端给秦二喝。其他的都端了出来,放到了饭桌上。

“准备吃饭了。”

听见温玉兰的声音,温夏和秦谨言都纷纷围了过来,开始帮忙收拾饭桌。

野鸡肉其实并没有家养的肌肉好吃,肉比较柴,油脂的含量也没有家养的鸡高。但是,他们家已经很久没有吃到鸡肉了,有的吃就好,谁都没有挑什么。

不仅是秦谨言,就连温夏在吃到鸡肉的时候,心里面都觉得非常幸福。甚至心里面还惦记着,这个时候正是野兔肥的时候,要不要再在家里面多待几天,上山去套几只野兔子。

吃了两块鸡肉之后,温夏就发现温玉兰虽然也时不时的往鸡肉碗里面伸筷子,夹起来的却大多都是添加进去的土豆和边角料。

虽然生活在现代的人都知道,鸡肉炖土豆里面的土豆比鸡肉好吃。但是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大口吃肉确实是一种别的都比拟不了的幸福。

温夏想了一下之后,觉得温玉兰应该不会嫌弃自己。所以,她直接从鸡肉碗里面夹起了一只鸡腿,直接放到了温玉兰的碗里面。

看到碗里的鸡腿,温玉兰马上就要伸筷子把它夹出来,口中对着温夏说道:

“夏娘,娘不爱吃这玩儿意儿,你和二娃一人一个吃了就行,不用给我夹。”

这话就像是家里面的老人对孩子说,自己吃鱼喜欢出鱼脑袋一样,根本就不可信。

所以,温夏动作非常迅速的伸出一只手,把自己的饭碗给盖上了,对着温玉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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