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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签约LOEN与经纪人 (1 / 3)

虽然以陈哲的家庭条件来说,安排他在韩国上学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如果LOEN公司可以给他安排好,不用去麻烦家里,这样的结果当然是最好的。

“内,那这样的话,我就没有什么问题了,金社长nim!”得到金正珉的保证后,陈哲还是蛮满意的,但是被一个中年大叔这样激动地握着手,他心里总有一些小膈应的,在应付式的回答了金正珉的话后,陈哲便连忙挣脱开了被握着的手。

“既然谈好了,也确认没问题了,那我们就来签订合约吧,金社长nim!”确认了合同没问题,又得到了金正珉的保证,陈钰琪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了,可以开始签合同了,而因为陈哲是未成年人的缘故,所以除了他自己要签署之外,还需要陈钰琪这位姐姐作为监护人来签署,以此来保障合同的效力。

在陈哲签署下了自己的名字后,陈钰琪也在监护人一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后,便重新将合同递给了金正珉,在他签署下自己的名字后,合同也算是正式生效了,陈哲正式加入了LOEN公司,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LOEN公司保管,一份则是交给了陈钰琪保管。

“既然陈哲xi已经加入了我们LOEN,那也算是一家人了,你称呼也不用那么见外了,不用特地加上尊称之类的!”虽然是很想现在就和陈哲拉进关系,但是金正珉还是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反正陈哲已经加入LOEN,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拉进关系,所以他也就只是让陈哲取消了尊称而已。

“内,我知道了,社长!社长你以后可以叫我陈哲或者阿哲就行了,不用特地加上xi了!”现在自己已经加入LOEN,以后要长时间共事了,陈哲也觉得得改改称呼,天天称呼陈哲xi,也总有一种过于见外的感觉,不利于自己打好关系。

“说到这个,阿哲你现在和陈钰琪xi是住在哪里?”对于陈哲提出的称呼,金正珉当然选择了较为亲密的阿哲来称呼了,既然陈哲已经加入了LOEN,他也该开始履行自己的保证。

“内,社长,我和我姐是住在君悦酒店那里!”听到金正珉的询问,陈哲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微微转头,看向了陈钰琪,在见到她点了点头后,陈哲这才说出了自己姐弟两人居住在哪里。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由公司来帮阿哲你们安排住所吧!”确认了陈哲姐弟两人的情况后,金正珉便积极地要给他们安排住所,这个住所当然就是公司艺人所居住小区里的公寓了,这样也有助于公司里的其他艺人和陈哲打好关系。

“金社长,我弟弟的公寓留一个房间给我休息日可以去就行了,我大部分时间还是住在大学宿舍里。”听到金正珉要给自己姐弟俩安排住所,陈钰琪的嘴角微微上扬,可以明显看出她很是满意的样子,不过她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她之所以提出要让金正珉在陈哲公寓里安排一个房间给自己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她希望有休息的时候,可以和自家弟弟多聚聚,照顾照顾他,毕竟她也知道,成为了艺人之后,自家弟弟估计是很忙了,很难有空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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